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人民法院可以代替行政机关进行强制执行吗

人民法院可以代替行政机关进行强制执行吗

发布时间:2023-09-09 13:43:23

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可以代替行政机关进行强制执行吗

也就是说,行政机关未被赋予对特定事项的强制执行权而又需要执行时,就需要依规定去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另外,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温馨提示:
本文【人民法院可以代替行政机关进行强制执行吗】由作者 法律百科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