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包含多联,事故涉及的各方(包括侵权方和受害方)各持一联,交警队留存一联。交警部门出具正式认定书盖章后直接交给事故涉及方。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