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土地使用分为:
1.按土地的自然属性分类,如按地貌、植被、土壤等进行分类;
2.按土地的经济属性分类,如按土地的生产水平、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等进行分类;
3.按土地的自然和经济属性以 及其他因素进行的综合分类,如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条,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