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形是哪些

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形是哪些

发布时间:2023-09-09 13:37:27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五)项规定,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医学会不予受理鉴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形有:

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形是哪些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形是哪些

(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温馨提示:
本文【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形是哪些】由作者 法律百科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