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中果园补偿标准不合理可以先进行协商,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也可以针对行政机关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准行为来提起行政复议。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