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约定租赁协议,若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但是,需要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