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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对于有哪些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能决定拘留

发布时间:2023-09-09 10:24:53

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决定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人民检察院对于有哪些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能决定拘留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人民检察院对于有哪些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能决定拘留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人民检察院对于有哪些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能决定拘留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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