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担保责任的认定是,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根据《担保法》第十三条,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