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物遗弃物的定义是:
1、无主物是没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的物,如抛弃物等。无主物中,所有人不明的物是指无法明确所有人,而不是指讼争之物;
2、弃物就是原来的物权人放弃了对该物的所有权。
《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拾得人不能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拾得人应当将拾得物交还失主,或者交给公安机关。如果已经确认拾得物是无主物,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