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女有赡养义务。继父母子女之间,基于双方根据自愿原则而形成抚养关系的,属于法律拟制血亲的关系,继子女与继父母、继子女与生父母之间同时存在权利义务关系,即受继父母抚养教育长大的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如果没有收继父母教育抚养则不用赡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