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
2、人民法院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判决撤销被诉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不受此限。
根据《行政诉讼法》 第71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 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