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办理登记的房屋抵押无效,未办理登记手续的抵押合同是不生效的,其法律后果就是所签订的抵押合同对于双方当事人均不具有约束力。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民法典》第四百零四条,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