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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连环买卖前合同对后合同影响

发布时间:2023-09-09 10:36:20

根据法律实践,房屋连环买卖中,前一手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并不必然影响后一手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法院应当根据后一手买卖合同是否存在其他法定无效情形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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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后一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能否取得房屋权利,应当依据《物权法》第106条关于善意取得的规定进行处理。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买受人应当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签订合同前谨慎调查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以及流转记录,在签订买卖合同后应尽快按约定交付房款并完成过户。

【法律依据】

根据《物权法》第106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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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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