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担保物权与诉讼时效的关系

担保物权与诉讼时效的关系

发布时间:2023-09-09 14:26:50

担保物权所担保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两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是,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担保物权与诉讼时效的关系

【法律依据】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温馨提示:
本文【担保物权与诉讼时效的关系】由作者 法律百科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