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流程一般为:
1、签订《认购书》;
2、《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3、与开发商指定的银行签订《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
4、办理预售登记;
5、《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登记备案;
6、房屋交付;
7、办理大确权证(即初始登记);
8、办理产权过户,领房产证;
9、办理抵押权登记;
10、买受人还清按揭贷款,注销抵押登记。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
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