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标的不同:质押合同的合同标的为动产或者是权利;而抵押合同的合同标的为不动产和动产。
(2)合同生效日期不同:按照法律规定,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质押合同自质押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3)担保期限内担保物归属对象不同:抵押合同担保期限内担保物不归债务人占有;质押合同担保期限内担保物归质权人占有。
根据《担保法》第64条: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担保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429条: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