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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房屋一方当事人支付房屋使用费支付标准如何确定

发布时间:2023-09-09 10:39:36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占用房屋一方当事人支付房屋使用费支付标准如何确定

对于房屋使用费的标准,应当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同时还可以综合考虑如下因素:

(1)房屋是否具备正常使用条件,如是否存在断水断电等影响当事人正常使用的情形;

(2)当事人是否已经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了房屋,如合同虽然无效,但当事人已经按照约定用途在租赁房屋从事经营行为;

(3)对于合同无效双方各自过错程度。

占用房屋一方当事人支付房屋使用费支付标准如何确定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734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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