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嘱公证手续如下:
1.立遗嘱人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2.公证处受理公证人员审查立遗嘱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对所要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等内容。符合条件的进行受理。
3.批准出证公证人员经审查,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
4.出具公证书。
5.领取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