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租赁双方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3、租赁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及交付方式;
6、房屋修缮责任;
7、转租的约定;
8、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9、违约责任;
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根据《民法典》第704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