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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的一般类别都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9-09 14:31:51

担保的一般类别有:

担保的一般类别都有哪些

1.人的担保,除了债务人财产以外,又附加了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债权实现的总担保;

2.物的担保,以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作为抵偿债权的标的,作为债权人之债优先受偿的对象;

3.金钱担保,债务之外又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该金钱的得失与债务履行与否联系在一起。

担保的一般类别都有哪些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二条,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担保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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