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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前羁押的期限是几天

发布时间:2023-09-09 10:35:37

1、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特殊情况拘留延长至30天、审查批准不超过7天,最长3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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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3、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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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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