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

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9-09 14:33:18

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的行使有以下条件:

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

1、只有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保证人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

2、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时间和条件。

3、先诉抗辩权只能是在主债权人请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时,才能由保证人行使;

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

4、先诉抗辩权的行使仅是暂时拒绝履行债务,延缓保证责任的承担时间。

《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温馨提示:
本文【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由作者 法律百科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