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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质押合同生效时间和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3-09-09 14:33:48

动产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设定动产质押,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动产质押合同生效时间和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六十四条,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担保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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