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简述厂商名称与企业的其他标志或商誉的关系

简述厂商名称与企业的其他标志或商誉的关系

发布时间:2023-09-09 10:41:52

在企业中,厂商名称具有特殊的区别功能和表示功能,并与企业的其他标志或商誉有着紧密的联系:

简述厂商名称与企业的其他标志或商誉的关系

1、厂商名称与商标。前者是区别生产经营者的标志,后者是区别商品来源的标志。两种标志附着于不同的载体,具有不同的表示功能,一般而言是不同的。但在有的情况下可以合二为一。

2、厂商名称与商誉。商誉是对企业的积极社会评价,它源于多种因素,包括企业的品质、经营管理人员的素质、与用户或消费者的关系等。这种以企业名誉、荣誉为内容的商誉总是与特定的厂商名称联系在一起的,即厂商名称是商誉的载体。两者有着紧密的联系。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温馨提示:
本文【简述厂商名称与企业的其他标志或商誉的关系】由作者 法律百科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