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十二个月工资吗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十二个月工资吗

发布时间:2023-09-09 10:32:57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不能超过十二个月工资,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十二个月工资吗

【法律依据】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温馨提示:
本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十二个月工资吗】由作者 法律百科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