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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回转有没有期限限制

发布时间:2023-09-09 14:06:03

执行回转又称再执行,是指在案件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撤销或者变更的,执行机关对已被执行的财产重新采取执行措施,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时的状况的一种救济制度。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执行回转并没有明确的期限限制,但是对于执行异议的审查,有一个月的审查期限。

执行回转有没有期限限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十一条 规定,对执行异议的审查,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在1个月内办理完毕。需延长期限的,承办人应当在期限届满前3日内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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