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登记的办理单位有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
注销登记提交的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