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该产品确实侵犯到他人的专利权的,属于侵权。如果行为人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2、法律依据《专利法》第七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五)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五)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十七条 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第七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五)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发明专利算侵权的要求:
1、发明已经被授予后;
2、行为人主观上存在侵权故意;
3、行为人为生产经营目的,实施了擅自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等行为;
4、前述行为导致专利权人遭受损失;
5、其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您好,我来回答您,
首先专利侵权行为分为直接侵权行为和间接侵权行为,
首先,法律条文中所列举的直接侵权行为包括(1)制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2)使用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4、)销售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等等,
间接侵权则主要是指实施了怂恿,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行为。
所以至此,我猜一定是您只看了法律条。中包括 (2)使用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所以产生疑问,觉得不可思议,但是,您忽略了知识产权的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中的主观要件,虽然现在理论界还有少许的争论,但是,一般认为仍实行过错责任原则,少数的侵权中实行过错推定责任。
一,而这里的专利权侵权是要依照过错责任原则的,而过错责任原则的含义就是要求你有过错即故意才构成侵权,所以参照大前提,参照侵权责任原则来看的话,善意的使用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是不构成侵权的,而当明知时则构成。
二,刚刚的法条中明确指出的是“使用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构成侵权,所以使用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是不构成侵权的,但法律条文(4)中指出,只有销售外观设计专利时才够成侵权,所以即使是明知是侵权产品而购买并且使用侵权外观设计产品也不构成侵权。
都是我一个一个字打的偶,呵呵,我也刚刚复习到这里,准备司法考试呢,希望对您有用,希望自己的解答没有错误!加油~!
如果你说的是事实,算侵权。
这种情况,如果你要生产自己的专利产品,需要和那个专利的专利权人签署一个实施许可,让他允许你实施他的专利才行哦!
一般情况,如果利益相当,你们可以签署一个交叉的实施许可,即:互相允许对方使用自己的专利技术。
上述情况是在对方的专利权有效的前提下。如果对方的专利权已经无效,就不涉及侵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