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可向委托单位收取手续费,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物业公司受委托方的委托向业主收取费用,这是物业公司与委托方之间的委托关系,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物业公司应该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业主没有任何义务向物业公司支付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