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情况主要有以下五种情形:
(一)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开发商因购房者不交纳费用拒绝其入住。
(三)开发商一房二卖或多买,致使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内无法向购房者交房。
(四)开发商本可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交房,但因工作中发生失误,迟延通知购房者收房。
(五)购房者认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拒绝入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