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房、养殖场等通常都是家庭收入的重要来源。拆迁会导致无法经营,因此,停产停业损失是这类拆迁补偿中不可缺少的一项内容。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3条的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