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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是否有无固定期限

发布时间:2023-09-09 10:45:33

非全日制用工没有固定期限,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四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非全日制用工是否有无固定期限

在非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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