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发生交通事故,同桌酒友有下列情况的,承担连带责任:
一、强迫性劝酒,或者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二、明知对方不能喝酒,如明知对方的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三、未将醉酒者安全送达。
四、酒后驾车未劝阻。
能够证明席间曾阻止驾驶员喝酒,并劝告驾驶员不要开车的不承担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