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迁步骤有:
1.发布征收决定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3.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
4.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5.不能达成补偿协议的,做出征收补偿决定;
6.强制拆迁。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