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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不准离婚,又经过了冷静期是否可以再次起诉

发布时间:2023-09-09 14:28:55

判决不准离婚,又经过了冷静期,如果以同样的理由在六个月内再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是不受理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可以再次起诉。

法律依据:

判决不准离婚,又经过了冷静期是否可以再次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判决不准离婚,又经过了冷静期是否可以再次起诉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判决不准离婚,又经过了冷静期是否可以再次起诉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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