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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考验期满手续如何办理

发布时间:2023-09-09 10:56:41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法律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缓刑考验期满手续如何办理

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察期限内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缓刑考验期满,公安机关应当向本人宣布并通报原判决的人民法院。

因此,缓刑考验期满,由公安机关向本人宣布并通报原判决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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