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办理复婚手续的,需要以下证件: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
3.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携带以上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复婚登记】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