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国际著作权的办理步骤: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办理时限: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八条《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
著作权 申请流程是: 一、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 二、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 三、通知缴费; 四、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 五、登记机构受理申请; 六、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 七、公告。 《 著作权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1)首先向中国 专利 局提出国家 专利申请 ,然后在12个月的优先权期限内再提出国际申请: (2)直接向中国专利局提出国际申请,并在国际申请中指定中国。提出国际申请应当委托国务院授权中国专利局指定的涉外专利 代理 机构办理,中国专利局不接受申请人直接提交国际申请。 《实施国际 著作权 条约的规定》第十七条 国际著作权条约在中国生效之日尚未在起源国进入公有领域的外国作品,按照 著作权法 和本规定规定的保护期受保护,到期满为止。 前款规定不适用于国际著作权条约在中国生效之日前发生的对外国作品的使用。 中国公民或者法人在国际著作权条约在中国生效之日前为特定目的而拥有和使用外国作品的特定复制本的,可以继续使用该作品的复制本而不承担责任;但是,该复制本不得以任何不合理地损害该作品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方式复制和使用。 前三款规定依照中国同有关国家签订的有关著件权的双边协定的规定实施。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我国公民在我国取得作品的著作权,无需进行任何登记、申请手续,也不以作品发表为前提条件,作者在完成作品之时即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这种制度被称为著作权自动取得制度。适用自动取得的条件为,作者为本国公民或长期在本国居住的外国人。另外,关于何为作品,我国著作权规定,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舞蹈、杂技艺术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计算机软件等,均属于“作品”的范畴。另外,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如果先在我国境内出版的,自出版之日其享有著作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作品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作品登记申请书
2、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作品著作权归属证明文件
4、作品说明书
5、代理人受托书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填写《作品登记表》及《权利保证书》,缴纳作品登记费用
作品登记机关在接到作品登记申请材料后,按规定进行核查,核查期限一个月, 该核查期限自作品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的材料之日起计算
经核查符合作品自愿登记条件的作品由作品登记机关发给作品登记证书,并通过有关版权信息刊物及作品登记机关设立的网站上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