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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管辖权的分析

发布时间:2023-09-09 14:30:25

行政诉讼管辖权的类型有:

行政诉讼管辖权的分析

1、一般地域管辖适用于没有法定特殊因素的一般行政案件。如果一个案件兼具两种性质,应当优先适用特殊地域管辖规定。

2、特殊地域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因不动产而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共同管辖。

【法律依据】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条,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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