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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务破产清算程序

发布时间:2023-09-09 11:07:26

1、企业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

2、组建清算组。

公司法务破产清算程序

3、接管破产企业。

4、处理善后事宜。

5、编制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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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清偿债务。

7、报告清算工作。

8、提请终结破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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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追究破产责任。

10、办理注销登记。

11、追回非法处分的财产。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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