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有的公司法中对各股东的出资期限有明确的,但新公司法仅规定了注册公司的出资期限可以由公司章程来决定。股东出资除了以货币的方式出资之外,还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专利权等作为公司出资的资本。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