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女职工生育医药费的报销方式

女职工生育医药费的报销方式

发布时间:2023-04-15 19:23:01

女性职工生育保险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以及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是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生育津贴是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女职工生育医药费的报销方式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温馨提示:
本文【女职工生育医药费的报销方式】由作者 劳动纠纷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