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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代理权限的委托书该如何书写

发布时间:2023-09-09 14:32:45

民事诉讼代理权限的委托书的书写是首先应当写明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姓名等具体信息;其次,写明委托事项与权限;写明双方的其他要求与注意事项;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

民事诉讼代理权限的委托书该如何书写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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