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经过法院的协商属于和解而不是调解。收到传票后可以私下和解。若是可以达成合意的,可以签订协议。之后,可以申请撤诉。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
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