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如何行使追偿权

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如何行使追偿权

发布时间:2023-09-09 15:13:25

一、保证人行使预期追偿权。

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如何行使追偿权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的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二、保证人可要求主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可称为担保之担保,即是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其目的是确保第三人追偿权的实现。

三、保证人的代位权和撤销权。

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如何行使追偿权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392条: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温馨提示:
本文【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如何行使追偿权】由作者 法律百科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