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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权优先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9-09 15:13:37

质押权优先的相关内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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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质押和没有登记的抵押同时存在的情况下,质押是优先于抵押的;但是在于登记的抵押权相比较,质押并不享有优先权,最后当同时也存在留置权时,留置的效力是最高。

【法律依据】

根据《担保法》第六十三条:动产质押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担保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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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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