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征地补偿标准:
从化区土地有五类、六类、七类土地三种。
1、五类区片补偿标准:耕地:50400/亩;园地;
3、8767元/亩;林地:
1、9067元/亩;养殖水面;
5、2300元/亩;未利用地:
1、5467元/亩。
2、六类区片补偿标准:耕地:46600/亩;园地;
3、5867元/亩;林地:
1、6800元/亩;养殖水面;
4、8400元/亩;未利用地:
1、4333元/亩。
3、七类区片补偿标准:耕地:43333/亩;园地;
3、3333元/亩;林地:
1、5067元/亩;养殖水面;
4、5000元/亩;未利用地:
1、3333元/亩。
法律依据:
第四十五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