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分立过程中,对中小股东的权利保护主要有以下几种法律措施或救济途径:
(1) 保护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为其维护自身的利益提供必要的基础材料。
(2) 赋予异议股东的股份收买请求权。
(3) 其他合同法上的或者侵权法上的权利, 如不作为请求权及损害赔偿请求权、解约补偿权等。
根据《公司法》第33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