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期限是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的计算应自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所谓核准注册之日,即是核准注册公告之日。应注意,如果有提出异议,但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律师解答
商标有效期为十年,自商标局核准申请人的注册之日起计算
在有效期期满前十二个月内商标注册人可以申请办理续展手续;如果当事人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第四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第四十一条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可以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12个月内,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限期。如果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商标按照规定被注销注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商标的有效期限是十年,从商标局核准祖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从核准注册之日起开始计算,并且有效期满后继续使用的,可以办理续展手续延长使用期限。商标是识别某商品、服务或与其相关具体个人或企业的显著标志,其可以是图形或文字,也可以用声音、气味或立体图来表示。商标受法律的保护,注册者有专用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商标的使用年限是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并且使用年限到期后,商标权人需要继续使用的,可以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当地的商标局,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的一种权利。并且该权利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