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
在房地产买卖关系中,房产的合法共有权人和合法承租人均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在同一房产买卖关系中,共有权人和承租人都主张优先购买的,首先由共有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必须符合在同等条件、同等价位下主张购买的必要条件,如果共有权人或承租人并不要求购买,或要求以更优惠的价格、条件购买,这就不符合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条件。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